最近有女子因拍攝警員執法處理違例泊車,並上載至社交網站,被裁定兩項不法攝影及照片罪、兩項加重侮辱罪成,入獄一年。究竟「不法攝影」的定罪要件為何?怎樣才會觸犯法例的規範?